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4日电 14日晚,上交所向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后文简称“金花股份”)下发监管问询函,问询内容涉及审计保留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经营及财务情况及其他信息披露问题三方面。
图片来源:上交所
关于审计保留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上交所提到,金花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以存单质押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期发生额合计34577万元,其中资金占用金额27777万元,存单质押6800万元,期末余额17058.41万元(含利息 286.41万元),截至年报披露日尚有17036.10万元未收回,其中存单质押尚未解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1)逐项说明上述缺陷涉及的具体事项、产生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措施等具体情况;(2)全面核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债务风险及资产冻结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目前对子公司的控制和印章管理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是否依然存在重大缺陷;(3)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计划,披露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金花股份5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于4月30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该监管函要求,金花股份应尽快核查2019年年报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单质押事项及其产生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追责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期限,督促资金占用方在1个月内将资金归还上市公司并解决存单质押,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上交所
关于经营及财务情况,上交所提到,根据年报,2018、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分别为-1.59%、1.26%,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8.32%、32.41%,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报告期医药商业、酒店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减少-27.86%、-13.47%,毛利率分别增加 2.10、4.97个百分点。
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1)结合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年医药商业、酒店业的营收下滑但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变化、期间费用及减值损失计提等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关于其他信息披露问题,上交所就“其他应付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等事项进行问询。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于2020年5月22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此前,金花股份5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在未来1年内减持、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
金花股份官网信息显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中成药、生物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主导,涉及医药物流领域的上市公司,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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