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当前,金融科技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议题,并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形成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消费者保护为前提,以发展普惠金融为重点,以风险防控为核心,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良性竞合等发展共识。”6月29日,在“新金融新趋势暨2018年金融科技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肖翔如是说。
据肖翔介绍,全球金融科技发展呈现出十大趋势。除上述关于金融科技发展逐渐形成全球共识外,还有以下九大趋势。
“第二个趋势,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导向更加明确。”肖翔表示,金融科技作为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其本质仍然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金融科技发展的生命力所在。如,美国《金融科技框架》和英国《金融科技产业战略》均提出金融科技应更加有效地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在监管层面,肖翔表示,金融科技发展的第三个趋势是兼具适应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监管框架不断完善。“当前,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金融发展水平、法律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对金融科技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框架。”肖翔进一步介绍称,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实施了“监管沙箱”,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美国坚持功能性监管和技术中性原则,把金融科技相关业务按功能纳入现有监管体系。
尽管监管框架和工具各异,但在肖翔看来,全球金融科技监管呈现出以下六个共性特点。一是注重穿透金融科技业务本质,根据业务功能属性,纳入现行金融监管框架,进行归口分类监管。二是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募集公众资金、公开发行证券、从事资产管理和交易等行为,在这些特许经营领域实施较为严格的准入管理。三是按照风险和监管匹配的原则,根据法律授权对小额分散、范围有限、复杂程度低、系统重要性小的部分业务领域适度简化监管程序,降低金融科技企业合规成本。四是结合互联网特性,更加关注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行为监管。五是鉴于金融和科技作用边界日益模糊的情况,更加关注金融机构技术和业务外包的监管。六是注重利用数字技术改进金融科技监管的流程和水平,提倡用监管科技监管金融科技。
“第四个趋势,金融科技行业自律的作用日益重要。理论和实践表明,行业自律能够对监管形成有益补充和支撑。如果行业自律作用发挥得好,从业机构合规审慎经营程度高,监管就会相对更具灵活性和有效性。反之,则会迫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刚性,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肖翔表示,第五个趋势是风险防控作为金融科技行业生命线的地位更加突出。
第六个趋势有关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的关系。肖翔称,传统金融机构积极拥抱金融科技的态势和效果更加明显。全球实践表明,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并不是取代和颠覆的关系,传统金融机构是金融科技领域的重要市场主体,也是金融科技生态圈和产业链的关键节点。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传统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科技态势均比较明显。
据肖翔介绍,第七个趋势是网络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新兴业态的运作模式和业务规则持续规范完善。第八个趋势则是数字技术与金融应用场景结合更加紧密。
需要注意的是,肖翔认为,第九个趋势表明,抢占金融科技国际标准话语权更加紧迫。“目前,各国对于标准在金融科技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日益形成共识。在金融科技国际标准方面,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积极性很高,动作很快,我们应做好标准储备和研究储备,加强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实质性参与程度和话语权,避免在金融科技标准国际化方面‘起个大早,赶个晚集’。”肖翔称。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我国《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已经将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工程列为5项重点工程之一,并提出在互联网金融等优势领域,争取主导一项至两项国际标准研制,这为我国金融科技标准‘走出去’工作提供了行动方向和政策支撑。” 肖翔表示。
最后,肖翔介绍了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第十个趋势,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化程度日益提升。从监管层面看,英国、中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多份双边监管合作协议。从自律层面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分别与卢森堡互联网金融之家、英国创新金融协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